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,服从分配。
2、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,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。
3、责任心强,热爱养老事业,肯吃苦耐劳,服从管理,思想素质好,为老人服务意识强,有爱心,有耐心。
4、身体健康,无传染病史。
聘用和待遇、管理:
1、聘用。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满与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签订劳动合同,缴纳社会保险(五险)。
2、工资待遇。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/月;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录用的工资、福利待遇按财政定额统筹相应标准执行,年收入50000元左右(含五险、绩效)。
2、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,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。
3、责任心强,热爱养老事业,肯吃苦耐劳,服从管理,思想素质好,为老人服务意识强,有爱心,有耐心。
4、身体健康,无传染病史。
聘用和待遇、管理:
1、聘用。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满与温州市社会福利院签订劳动合同,缴纳社会保险(五险)。
2、工资待遇。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/月;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录用的工资、福利待遇按财政定额统筹相应标准执行,年收入50000元左右(含五险、绩效)。